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法律生活>婚姻家庭>婚前調查>婚前財產和婚前債務如何處理

婚前財產和婚前債務如何處理

普法知識館 人氣:8.85K
婚前財產和婚前債務如何處理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婚前債務婚後如何處理

夫妻個人債務主要包括以下幾種:1、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如夫妻一方為購置房屋等財產負擔的債務,該房屋沒有用於婚後共同生活的,應當認定為個人債務。2、夫妻雙方依法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夫妻雙方將本屬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約定由一方負擔的,可以視為夫妻個人債務。這種約定原則上不對債權人產生對抗效力,除非債權人事先知道該約定或者事後追認該約定。3、夫妻一方因個人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酗酒所負債務。4、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一方個人財產,附隨這份遺囑或贈與合同而來的債務也應由接受遺囑或贈與的一方單獨承擔,他方無清償責任。5、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扶養義務人所負擔的債務。6、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生產或者經營活動所負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的。7、其他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包括夫妻一方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侵權行為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可以由其自己承擔償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