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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半天左右的時間可以辦理好。雙方當事人協商好離婚事宜後,由雙方持身份證,結婚證,户口本,離婚協議書,照片,一起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民政局審查後認為符合離婚條件的,予以辦理離婚登記,收回結婚證,發放離婚證。《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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