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1、協議離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2、訴訟離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