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公民無法律受權,擅自使用非法的手段搶奪他人車輛的,涉嫌搶奪罪(或搶劫罪)。可以向警方報警。警方在查明情況後,一般不以犯罪論處,警方將責令對方迅速歸還財產,同時建議對方合法申訴,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1、因經濟糾紛扣押債務人的車輛,屬於民事糾紛,不涉及犯罪。
2、債務人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扣押人返還,並主張因此帶來的損失。
3、既然是因為經濟糾紛引起,雙方最好還是協商解決。
濟糾紛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下面通過不同主體適用的不同方法來給給大家歸類:
(一)平等主體
1.仲裁和民事訴訟均適用於平等主體之間的經濟糾紛,但二者不可並用。
2.仲裁實行自願原則,只有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仲裁協議的情況下,才可以申請仲裁。
3.有效的仲裁協議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轄權,只有在沒有仲裁協議或仲裁協議無效,或當事人放棄仲裁協議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轄權。
4.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仲裁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不平等主體
不平等主體之間出現糾紛時,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選擇與訴訟的性質有關:
1.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複議;也可以先申請行政複議(免費),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時再提起行政訴訟。
提示:對人民法院的判決不服時不能再申請行政複議。
2.特殊情況下,必須先申請行政複議,只有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時才能提起行政訴訟。
出現經濟糾紛 法律程序 該怎麼辦
判決書應當寫明:
①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②判決認定的事實,理由和適用的法律依據;
③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④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以及依法不準上訴或上訴期滿沒有上訴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其實無論是何種糾紛的發生,在事態並未鬧得很嚴重之前,雙方都是可以自行進行收場的,經濟糾紛的主體不外乎就是金錢關係,當事人只要能夠客觀理性地對待金錢的存在,經濟糾紛也就會隨之減少。
隨着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市場上平等主體之間因合同、侵權行為或其他法律事實引發的民事、經濟糾紛日益增多,但是不管何種糾紛,都不能用違反法律的方式來解決,若是矛盾無法解決,應走法律程序,絕不能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