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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並沒有假離婚一説,一旦雙方辦理了離婚登記,在法律上就已經解除了婚姻關係,雙方不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關係。無論離婚登記是否屬於自願和是否具有離婚的真實意願,其離婚行為都屬有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條,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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