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股票遺產繼承手續的辦理,如果繼承人對股票的繼承權以及繼承份額等沒有爭議,應首先辦理股票繼承公證。
即合法繼承人應持本人的身份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股票原件等材料,向本人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股票繼承公證,取得繼承公證書。
此後,證券公司憑合法的繼承公證書等材料予以辦理相應的轉户手續。繼承人如屬於未成年人,其繼承的股份將過户到其經過公證的法定監護人股票賬户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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