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遺囑人去世了怎麼做房產公證?
有遺囑的房產過户,應先到公證機構(公證處)開據“繼承權公證書”,再到房產交易中心(房管局)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有遺囑的,到公證機構(公證處)開據“繼承權公證書”需提交的資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文件;
4、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6、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公證遺囑的生效條件有哪些?
1、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必須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維意識能力或語言表達能力,能夠清楚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2、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自己真實意願的表達,不存在遺囑人受脅迫、欺騙的情況,遺囑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沒有法律效力。
3、遺囑的內容和形式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遺囑的內容和形式應當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能與之相牴觸。
4、遺囑人處分的財產必須是其個人合法財產。
遺囑人的財產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遺囑人只能處分屬於自己份額的個人財產,處分超出個人份額的遺囑內容部分,該部分內容無效。
5、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託他人辦理。
綜上所述,立遺囑人去世後,有遺囑的就按照遺囑辦理繼承,對於繼承房產的,應當先去辦理房產公證,需要帶上個人身份證、遺囑、房產證等材料,去公證處申請,公證人員受理現場審核,出具公證書。等做好房產公證後,下面就是辦理繼承過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