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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前給父母錢,因為沒有離婚前屬於共同財產,如果數額小的話,可以説是給父母送的禮。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且數額較大屬於財產轉移,具體要視情況而定。【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1092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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