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1.身份證遺失聲明。2.户口薄。3.居民身份證標準相片3張。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流程: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證。法律依據《居民身份證法》第七條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週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