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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扣分最新規定,副駕不繫安全帶,記1分,罰50元。
以下4種違規 扣1分
①未攜帶行駛證、駕駛證;
②車輛未張貼年檢;
③車輛未張貼交強險標誌;
④違反規定使用燈光和雙閃。
⑤副駕不繫安全帶,記1分,罰50元。
《民法典》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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