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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與經銷商合作合同通用版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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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與經銷商合作合同通用版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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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經銷區域

1、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_在___________地區的___________經銷商。

2、乙方必須首選________產品作為向客户宣傳及推薦使用的產品,並不得銷售其他廠家類似產品,不得銷售假冒________產品,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___________經銷權,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3、乙方不得跨區域銷售,否則甲方視情節輕重有權對乙方採取:書面警告、停止供貨、取消經銷權、終止經銷協議等措施。以上措施沒有先後順序,可以直接使用其中一種或幾種並用。跨區域貨物的銷售額不計乙方任務額,且銷售額歸所跨區域經銷商所有。

第二條、市場價格及市場規範

1、乙方可享受甲方的所在區域最低經銷商供貨價,乙方須保證按甲方規定的二級批發商供貨價及零售商供貨價供給零售商及批發商。同時,乙方有義務控制其供應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議零售價售給終端消費者(二級批發商供貨價、零售供貨價、零售價由甲方另行通知?)。

2、乙方的促銷員不得詆譭甲方品牌的產品及商譽,不得有損害甲方、消費者及其它與甲方合作的批發商的行為。促銷員在營業場所內發生的一切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乙方負有連帶責任。

第三條、經銷期限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日。

2、在協議期內,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銷售任務或累計三個月未能完成總任務額的70%,則甲方有權另選經銷商,乙方的_____經銷權自行解除。

3、在協議期內乙方能完成或超額完成任務,可享有優先續約權。

第四條、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款到發貨,乙方在提貨前將現金或支票,或付款憑證(銀行匯票、電匯)傳真給甲方,甲方收到貨款後安排發貨。

第五條、交貨數量、規格及交貨方式與期限

1、交貨數量: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加蓋業務專用章並經簽字的有效書面定貨單為準。

2、交貨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定貨單所列貨物的全款的五個工作日內,負責將乙方所訂貨物交運輸部門辦好託運手續(特製、訂製及另有約定交貨期的除外)。產品到乙方法定經營場所所在地市,到岸後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傳真託運單給乙方。如乙方需要使用其它運輸方式(如中鐵快運、航空運輸、特快專遞等快運方式)甲方可代辦,但費用由乙方承擔。

3、對批量較大的定貨(超出分解任務計劃部分)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組織生產並供貨。

4、乙方在甲方發出貨物的六天內(以託運單日期為準)如未收到貨物的,應立即向甲方聯繫追查。若在甲方發貨之日起十天內,乙方沒有向甲方提出貨物未到異議,則視為乙方收齊甲方所發貨物數量、規格並驗收合格完畢。

第六條、質量標準與驗收

1、質量標準:甲方供給乙方的產品質量須符合國家相關產品標準,並向乙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2、驗收:乙方收貨時須對貨物進行驗收。如乙方收貨時發現貨損、貨差等問題,應及時與運輸部門辦理好有關確認手續,並及時反饋給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如甲方產品有質量問題,乙方需在收貨之日起三天內書面告知甲方。

第七條、售後服務

1、乙方應做好售後服務工作。如客户提出甲方產品有質量問題要求退換,經查實確屬產品質量問題的,乙方應先予客户退換。甲方實行包修、包換、包退。

2、若乙方滯銷產品要求退換貨的(特製、定製品甲方不接受退換),退換貨量不得超過該批進貨量的5%,且產品包裝完好無損,產品應整件退換,經甲方同意予以更換等值產品,但乙方需承擔來回運輸費用及扣除10%退貨金額作為甲方包裝、人工費用。超出退換貨標準的由雙方協商處理,乙方除需承擔來回運費外,最少扣除15%退換值作為甲方損失的補償。

3、乙方由於經銷期滿或雙方中途終止協議,乙方退貨,貨值按進貨價80%計算,並開具退貨等值發票給甲方,無票的只能按進貨價的60%計算,並由乙方承擔退貨費用(含運雜費)。

第八條、市場推廣及廣告

1、甲方負責全國性的廣告宣傳和推廣,並有義務協助乙方策劃及市場推廣。在甲方實施推介活動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2、合作期內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宣傳和提高甲方產品的知名度,乙方要嚴格按甲方要求進行品牌宣傳活動。

3、乙方在進行區域性廣告宣傳時須知會甲方,廣告製作應接受甲方指導,乙方在製作或代為甲方製作用於甲方產品銷售相關廣告資料時,須取得甲方書面確認。如乙方提出可行性的區域性宣傳方案需甲方承擔費用的,費用分擔及實施辦法由雙方另行協商。

4、甲方根據乙方實際進貨額按比例配備相關廣告、宣傳、促銷用品。

5、乙方應從協議簽定之日起叁個月內,在所轄區域內建立____個以上的分銷商(點),且每個分銷商(點)必須具備符合甲方要求的展示區,且在經營過程中必須督導分銷商(點)維護其形象。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能按期交貨,延期一週以上,每延期一週應償付乙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2%違約金,償付總額不能超過6%。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跨區域銷售,一經查實,乙方向甲方償付跨區域銷售總額8%-100%的違約金,以補償受侵害區域的經銷商。

3、若乙方違反本協議中任一條款,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第十條、爭議糾紛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司法途徑予以解決。

第十一條、協議解除條款

1、乙方不執行雙方約定的有關條款時,甲乙兩方可解除協議。

2、乙方明顯有違背信用的情形出現時,甲方可解除協議。

3、乙方有妨礙正常的連續經營活動時,甲方可解除協議。

4、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本協議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協議,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協議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2、本協議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協議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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