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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沒有規定超過多長時間就不能做鑑定。公安機關沒有受理案件就可以。受理案件後輕傷應當24小時內公安局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輕傷法醫鑑定有效期根據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八條,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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