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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體情況定。如果意向金具有定金的性質,給付意向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無權要求返還。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則該意向金不具有定金性質,給付方可以隨時要求退還,不退還的話可以去法院起訴維權。《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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