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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在公司出現解散事由後,股東或者公司也應有權申請法院啟動強制清算程序。因為公司如不及時進行清算,不僅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而且可能損害部分股東的利益。【法律依據】根據《公司法》第183條規定: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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