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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逃税罪追究原股東法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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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我國逃税罪追究原股東法律責任嗎?

在我國逃税罪追究原股東法律責任嗎?

逃税罪是指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等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或者因逃税受到兩次行政處罰又逃税的行為。

1、只要股東不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一般不會追究刑事責任。企事業單位偷税構成犯罪的,對納税單位判處所偷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並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納税人的漏税行為如果被税務部門發現,對納税人除限期追補漏繳税款外,還可處以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5倍以下的罰款。偷税、騙税、抗税、欠税等故意行為不但要如數繳納税款和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還要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3、法律規定《刑法》第31條規定,單位犯罪的,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只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

公司有逃税罪的行為對於股東肯定是會有影響,但具體的影響是什麼也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進一步的確定跟區分。

二、逃税罪的立案標準

1、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 繳納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税種應納税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税款、不繳納滯納 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税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 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税 種應納税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 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4、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 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 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 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5、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 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在我國逃税罪一般是指納税人運用欺詐手段隱瞞不申報或者虛假申報,躲避大額應繳納税款。如果原股東已經不直接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運營了,該公司逃税罪一般是不會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針對逃税罪的立案標準,相關條例也做出了明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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