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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違法行為認定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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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違法行為認定標準是什麼

税收違法行為認定標準是什麼

1、有法律法規規定期限的行為,它以法定期限為標準,逾期天數越多,情節越嚴重,比如税務登記;

2、以違法行為對税務行政管理帶來的後果輕重和影響大小為標準,比如賬簿憑證、税控裝置的使用和管理;

3、以違法行為對税款產生的直接損害為標準,比如未按規定使用税務登記證件造成的税款流失;

4、以違法行為數量為標準,比如非法倒賣發票的數量,或者完税憑證的次數或份數;

5、以違法數額佔應納税總額的比重為標準,比如偷税。

二、欠税對企業的影響

企業因資金困難無法繳納欠税,該筆欠税將會無限期追徵,併產生如下不利影響:

(一)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二)税務機關會發出限期繳納税款通知書,責令繳納或者解繳税款的最長期限不會超過15日;

(三)税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税務機關可以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經縣以上税務局(分局)局長批准,税務機關可以採取下列 強制執行措施:

1.書面通知其開户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賣或者變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納税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税款。

(四)欠繳税款的納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應當在出境前向税務機關結清應納税款、滯納金或者提供擔保。未結清税款、滯納金,又不提供擔保的,税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五)税務機關可以收繳其發票或者停止向其發售發票。

(六)税務機關會在辦税場所或者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網絡等新聞媒體上定期公告欠税情況。

(七)欠繳税款數額5萬元以上的企業在處分其不動產或者大額資產之前,應當向税務機關報告。

(八)納税信用等級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

1.欠税5萬元以上納税人處置其不動產或大額資產之前未向税務機關報告,扣11分。

2.欠税一次扣5分。

税收違法的行為指的是税收的主體在徵税納税的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比如説偷税漏税,再比如説騙税抗税,這些行為都是屬於比較惡劣的行為,涉及的金額越大,情節越嚴重,需要接受的處罰也就越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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