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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律援助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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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川法律援助規定是什麼?

四川法律援助規定是什麼?

四川法律援助規定是:對符合申請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當地相關部門應當第一時間受理並指派出專業的律師。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或者非政府設立的合法律所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農村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二、法律援助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中國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徵:

1、法律援助是國家的責任、政府的行為,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實施。它體現了國家和政府對公民應盡的義務。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為,是國家社會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3、受援對象為經濟困難者、殘疾者、弱者,或者經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對象。

4、法律援助機構對受援對象減免法律服務費,法院對受援對象減、免案件受理費及其他訴訟費用。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訴訟法律服務,也包括非訴訟法律服務。主要採取以下形式: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訴訟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公證證明。

三、公民申請援助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刑事辯護的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一)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二)經濟困難的證明;

(三)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申請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或者代為轉交申請的有關機構工作人員作書面記錄。

如果當事人並不知曉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時,人民法院為原告人或者被告人指定辯護時,需要主動向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並要求該機構儘快指派合適的援助律師提供無償的法律援助,並且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或者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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