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傷殘補助金
一級:g×24;
二級:g×22;
三級:g×20;
四級:g×18;
五級:g×16;
六級:g×14;
七級:g×12;
八級:g×10;
九級:g×8;
十級:g×6
①g指本人工資,即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
②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7、傷殘津貼
①一級:g×90%;二級:g×85%;三級:g×80%;四級:g×75%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②對五級、六級傷殘職工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發給傷殘津貼,五級:g×70%;六級:g×80%。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③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當代社會工商發放的一些賠償問題的話,是大家非常關注的焦點問題,主要還是因為這會影響到日後的勞動能力,尤其是被定為傷殘等級之後,所以在這個方面的話,國家也是有所考慮的規定,不同等級支付不同水平的賠付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