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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詐騙罪既遂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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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詐騙罪既遂怎麼判
律師解析:信用證詐騙罪既遂的判決是:有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處二萬元到二十萬元罰金;數額巨大或有嚴重情節的,處五年到十年有期徒刑,處五萬元到五十萬元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有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處五萬元到五十萬元罰金或沒收財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證的;
(三)騙取信用證的;
(四)以其他方法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