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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罪輕辯護詞如何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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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罪輕辯護詞如何書寫?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罪輕辯護詞如何書寫?

寫辯護詞要注意以下問題:

一是關於態度問題。

辯護人從保護被告人合法權益的角度,提供法律上的意見,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幫助審判機關弄清案情,從而作出公正判決,使被告人受到公平合理的裁判。

二是關於辯護的內容。

這要根據不同的具體案情,突出主要觀點,不能不分主次,面面俱到,以防主要觀點被沖淡。有的應從認定事實上進行辯護,有的應從適用法律上進行辯護,有的則應在適用刑罰方面,有所側重,或者還應該從別的方面進行辯護。不管從哪方面,都要突出主要觀點。辯護詞寫得好壞,不在於篇幅長短,而在於所提出的觀點,是否清楚,是否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三是關於辯護詞的格式。

辯護詞分序言、理由、結論三部分。序言部分,要説明辯護人出庭的合法身份和出庭任務,説明開庭前進行活動情況和對本案的基本看法。理由部分要針對起訴的控告,從可以從輕、減輕、免除處罰的情節和條件來辯護。結論部分,要提出結論性意見,以便使法庭成員明瞭辯護詞的基本觀點。

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立案標準

侵犯個人信息立案標準是是要求情節達到嚴重的標準。情節嚴重的標準只要是有人私自獲取、出售或者提供有關公民個人的一些有關行蹤或者個人其他身份信息的事情超過五千次,並且通過這些非法的來的錢財超過五千元以上。

關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這是指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至於它的處罰,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如果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本罪整合為“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擴大了犯罪主體和侵犯個人信息行為的範圍。

總之,應對訴訟是一個複雜的過程,法律事務的處理也是一項理論性、技術性都非常強的專業活動,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法律事務,既可以防範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