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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犯重婚罪找不到人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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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犯重婚罪找不到人怎麼辦?

一、老婆犯重婚罪找不到人怎麼辦?

老婆犯重婚罪找不到人的話是沒有辦法立案的,但是可以通過向檢察院申請救濟的方式,如果造成重大影響的話,檢察機關會通過職權提起公訴,但是一般來説重婚案是自訴案,即只有當事人告發的法院才受理。據此,事實婚姻只有被承認有法律效力時,才被確認為一種婚姻關係,也才談得上與其它婚姻關係的重合,從而構成重婚罪。若事實婚不具有法律效力而被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則當事人所謂的“夫妻關係”不但得不到法律的確認,反而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因而所謂“重婚”也就無從談起了。  

二、認定非法同居的情形:  

1、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起訴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如起訴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  

2、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同居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如同居的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  

3、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關係對待。現在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已經公佈施行,由於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以時間為界限對事實婚的法律效力採取了限制承認主義。  

三、重婚會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一)民事賠償責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由此體現了對無過錯方損害的經濟補償。這對無過錯方具有補償性,對重婚者則具有懲罰性。在離婚訴訟中,如果確實是因重婚引起婚姻關係破裂而導致離婚的,“重婚人”與“相婚人”對無過錯方應負連帶賠償責任。近代以來許多國家的婚姻家庭權益,都規定了只要具備包括重婚、通姦、遺棄等妨礙婚姻存在的離婚法定事由的,過錯方都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對此,中國《民法典》合理借鑑了外國婚姻家庭立法的有益經驗,明確規定因重婚或婚外同居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規定,犯重婚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基於重婚嚴重侵犯了無過錯方的人身權利,妨害與破壞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因而許多國家的《刑法》都確定重婚是一種應受刑罰處罰的犯罪行為。中國現行《刑法》明確規定重婚為一種應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權利罪,中國《民法典》與現行《刑法》相適應,在第45條中明確規定:“對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一般諸如婚姻這種情感方面的糾紛都是需要當事人自己去法院請求幫助的,如果連起訴重婚的被告都找不到可能就沒有辦法讓法官依法作出判決了,除非這個案件確實給當事人造成了非常大的損害,同時該案件對社會的負面影響也很大才可能會有國家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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