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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程序是:一、收集好相關證據,寫好刑事自訴狀;二、向有重婚行為的當事人所在地的法院提交訴狀與相關證據材料;三、立案庭對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進行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予以立案;四、法院開庭審理,依據事實與證據,作出裁判。《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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