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佔犯罪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自己的職權實施的犯罪,那麼職務侵佔罪屬於職務犯罪嗎?相信很多人對此都不太瞭解,其實職務犯罪與職務侵佔罪並沒有多大聯繫。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您解答。
職務侵佔罪屬於職務犯罪嗎
職務侵佔罪不屬於職務犯罪。
職務犯罪,這裏的“職務”特指國家機關(含人民團,國有企業等)的職務,包括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瀆職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職務侵佔罪,這裏的“職務”,指非國家機關(含非人民團體,非國有企業等)的職務,特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規定,檢察機關管轄53種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劃分為三大類:貪污賄賂犯罪(第八章);瀆職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
貪污賄賂犯罪,在我國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個條文,規定了十二個罪名(394—396)包括:
1、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賄罪
4、單位受賄罪
5、行賄罪
6、對單位行賄罪
7、介紹賄賂罪
8、單位行賄罪
9、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10、隱瞞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國有資產罪
12、私分罰沒財物罪。
瀆職罪在我國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條規定了34個罪名。包括:
1、濫用職權
2、玩忽職守
3、枉法追訴裁判罪
4、私放在押人員罪
5、國家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被騙罪等。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有七個:
1、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罪
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搜查罪
3、刑訊逼供罪
4、暴力取證罪
5、虐待被監管人罪
6、報復陷害罪
7、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破壞選舉罪。
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可以知道我國規定的職務犯罪一般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犯罪,與這裏的職務侵佔罪是不同的,法律要求職務侵佔罪的犯罪主體只能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