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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不當得利需要具備的條件:1、一方受有利益。2、他方受有損失。3、一方受利用與他方受損失間有因果關係;4、沒有合法根據,是指不當得利構成的實質條件。【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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