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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應當寫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再寫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寫明借款的起止日期,以及逾期不還的解決途徑。如果不能確定要求借款人什麼時候歸還,建議出借人不寫歸還日期。【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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