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具體情況定。公租房拆遷涉及的是地方性的補償政策,法律規定不統一。具體是給安置房還是給貨幣補償,貨幣補償標準都需要等政府公佈了補償方案才可以確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
第二十七條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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