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侵權怎麼處理罰則?
商標侵權可以按照對方的實際損失要求賠償。對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可以採取下列措施給以處罰。
(1)責令停止侵權
①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③沒收、銷燬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2)處以罰款
(3)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如何判斷是否商標侵權
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行為。
2、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行為.這種行為在理論上也稱為"反向假冒"行為。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説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這種形式的商標侵權行為是需要銷售者主觀明知為要件的。
4、偽造或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行為。須注意的是,這種侵權行為是商標標識的侵權行為,包括"製造"和"銷售"兩種行為。
5、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規定的給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包括:
1、在同種或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誌作為商品名稱、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
2、故意為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3、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或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4、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註冊為域名,並通過該域名進行有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活動,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商標的侵權行為一旦存在的話,首先面臨的就是民事方面的承擔,因為在這種狀況之下的話是需要承擔相對一定的民事賠償的責任的,其次就是需要承擔相關的行政責任,因為會存在着行政方面的一些處罰的措施。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會需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