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普法知识馆!
>
有。中止犯,应当分别情况予以确定:如果是在着手实行犯罪后中止犯罪,应从犯罪行为实施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如果在预备阶段中止犯罪,则应从犯罪中止成立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图文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