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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在法庭上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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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在法庭上协商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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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怎么判的

上海婚姻法张明会律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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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张明会
性 别:男
职业:律师
咨询电话:13918483990
咨询 QQ:815245851
所在单位: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45号1703室

从事领域:劳动人事纠纷管理、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网络侵权、公司事务、知识产权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