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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染環境罪追訴時效如何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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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染環境罪追訴時效如何起算
律師解析:汙染環境罪追訴時效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
追訴時效是多長時間,依據法定最高刑而定,例如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是五年;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是十年;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是十五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是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