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刑事拘留期滿後,一般會取保候審。如果偵察機關完成了刑事偵察,將案卷材料移交給檢察院,檢察院會提起公訴,由法院審理後判決。如果法院判決犯罪(罪名)成立,刑事拘留期間會計入刑期。如果法院判決:罪名不成立,會立即放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