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律師解答>刑事辯護解答>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破壞交通工具罪是具體危險犯

破壞交通工具罪是具體危險犯

普法知識館 人氣:2.43W
破壞交通工具罪是具體危險犯
律師解答:是。律師解析:破壞交通工具罪是危險犯。行為人破壞正在使用中的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足以使上述交通工具發生傾覆、毀壞危險的,應當立案追訴。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這幾種交通工具承擔著大量的客運、貨運任務,對它們進行破壞會造成旅客的重大傷亡和財產的重大損失,對社會公共安全具有極大的危險性和危害性。這裡所說的破壞行為必須是足以使這幾種交通工具發生傾覆、毀壞的危險。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裝置、燃氣裝置、易燃易爆裝置,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