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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壞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這是一種以交通工具作為特定破壞物件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電車即是用電做動力的公共交通工具,電能從架空的電源線供給,分為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兩種。《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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