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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騙保判刑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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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騙保判刑標準是怎樣的

買車的時候肯定要購買保險的,這樣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就可以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但是現實生活中有的人就利用交通事故向保險公司騙保,殊不知這種行為是會構成犯罪被判刑的,那麼交通事故騙保判刑標準是怎樣的呢?這個問題,請看本站小編下文詳細解答。

一、交通事故騙保判刑標準是怎樣的

我國法律規定,交通事故騙保會構成保險詐騙罪,以保險詐騙罪定罪處罰。

根據《刑法》第198條的規定,犯保險詐騙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保險詐騙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由上可知,交通事故騙保一般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數額巨大或者情節嚴重,可能判處的刑罰會更重一些。

二、保險詐騙的行為有哪些

(1)財產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保險標的是指作為保險物件的物質財富及其有關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關利益。故意虛構保險標的是指在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時,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保險物件。以為日後編造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

(2)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保險合同約定保險人只對因保險責任範圍內的原因引起的保險事故承擔賠償責任,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隱瞞發生保險事故的真實原因或者將非保險責任範圍內的原因謊稱為保險責任範圍內的原因以便騙取保險金;對確已發生保險事故造成損失的。則故意誇大損失的程度以便騙取額外的保險金。

(3)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4)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這是指在保險合同期內,人為地製造保險事故,造成財產損失,以便騙取保險金。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這是指在人身保險中,為騙取保險金,製造賠償條件,故意採用不法手段,造成被保險人的傷亡或疾病。行為人具備上述五種行為方式之一,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構成保險詐騙罪。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10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

由上可知,交通事故騙保判刑標準一般情況下就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還會並處罰金,但是情節嚴重,刑罰就是五年以上。要是你對這方面的知識很感興趣,想要了解更多可以來電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讓他們來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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