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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債務我要還嗎 - 分居三年了現在對方說又銀行貸款要我與他共同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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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三年了現在對方說又銀行貸款要我與他共同償還,這樣的債務我要還嗎
分居三年了現在對方說又銀行貸款要我與他共同償還,這樣的債務我要還嗎
一、1、僅是拖欠銀行貸款,屬於民事糾紛,不會追究刑事責任。、  
2、如果是使用信用卡,惡意透支一萬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以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二、法律依據: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偽造的、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方法進行詐騙活動。信用卡詐騙罪是詐騙犯罪的一種,該罪和詐騙罪之間是特別法和一般法的關係,信用卡在該罪中是犯罪工具,行為人以信用卡作為犯罪工具進行詐騙活動的,按照特別法優於一般法的原則,以本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