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辦婚姻好打官司嗎?以這個理由起訴會贏嗎?
你好,針對包辦婚姻好打官司嗎這個問題,解釋如下: 1、因脅迫而造成的包辦婚姻可向
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但需提供受脅迫的證據。 《婚姻法》第十一條規定“因脅迫
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
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如果不是受脅迫造成的包辦婚姻,起訴程式與普通婚姻
離婚程式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