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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區、清新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清遠市都市計畫區土地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逕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反映。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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