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產假工資怎麼算
參照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
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
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專案費用。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產假期間工資即是生育津貼,因此發放的標準是和
社保的
繳費基數掛鉤的,待遇由生育保險支付,單位可以不用支付。如果單位未參加生育保險,則由單位支付,支付標準為上年度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