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誰可以提出離婚
1、《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因此,有下列三種情況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1)女方在懷孕期間,是指女方從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時間;
(2)分娩後一年內,即從嬰兒出生之日起一年內不能提出離婚;
(3)女方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即從女方人工流產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女方隨時可以提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