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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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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標準

蘭州市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為加強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調節土地級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省政府決定,對全省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標準進行調整。現通知如下:

一、各地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嚴格按照《甘肅省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標準表》(見附件)規定,儘快將本地區土地劃分為若干等級,結合扶持全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傳統優勢產業,確定相應的適用稅額標準,並經省地稅局審批後執行。

二、各地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對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標準目的、作用、意義的宣傳,積極營造良好的政策執行環境。

三、各級稅務部門要牢固樹立“稅源有限、管理無限”的徵管理念,嚴格依法治稅,堵塞稅收漏洞,加強稅收徵管,依率計徵、應收盡收,努力做大地方稅收規模,為促進我省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提供財力保證。

四、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稅範圍和稅額標準的通知》(甘政發〔2007〕80號)中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執行。

蘭州市地稅局對外正式釋出了關於調整蘭州市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標準:蘭州市區適用大城市一類,劃分為四個等級,最高稅額18元/平方米,最低稅額12元/平方米;縣城分三個等級(包括紅古區),最高稅額6元/平方米,最低稅額2元/平方米;鎮及工礦區一個等級,稅額為1元/平方米。這意味著蘭州市一級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由以前的6元調高到了18元,漲了整整3倍。

據蘭州市地稅局相關人士介紹,為了合理利用城鎮土地,調節土地級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強土地管理,蘭州市地稅局結合本地實際,並經甘肅省地稅局批准,確定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徵稅範圍和稅額標準。

具體範圍是:蘭州市城關區土地一級稅額標準18元/平方米、土地二級稅額標準16元/平方米、土地三級稅額標準14元/平方米、土地四級稅額標準12元/平方米;七里河區土地二級稅額標準16元/平方米、土地三級稅額標準14元/平方米、土地四級稅額標準12元/平方米;西固區土地二級稅額標準16元/平方米、土地三級稅額標準14元/平方米、土地四級稅額標準12元/平方米;紅古區土地七級稅額標準6元/平方米;皋蘭、永登、榆中三縣土地八級稅額標準4元/平方米、土地九級稅額標準2元/平方米;建制鎮及工礦區土地十級稅額標準1元/平方米。

業內人士表示,蘭州市提高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用地的成本,這對於打擊囤地行為有一定的作用,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蘭州房地產市場過熱現象。

政府有關部門需要對納稅的標準進行宣傳,是大多數蘭州市居民瞭解政府的政策規定。由以上資訊我們知道,土地使用稅的納稅額是由土地的面積以及該土地所處的位置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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