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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物業糾紛預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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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物業糾紛預案措施

財產侵權包括侵佔財產和損毀財產兩種情況:所謂侵佔財產,是指行為人不法佔有他人財產;所謂損毀財產,是指行為人侵害他人財產權利並造成財產功能價值的降低。 財產侵權的結果將造成權利人財產損失,主要是財產上不利的變動,包括財產的積極減少和消極的不增加。我國民法通則第106條規定:“ 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承擔民事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化解債務風險主要措施

(一)改革稅制,充實地方政府稅收來源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是指地方政府所承擔的債務而無能力按期償還本付息的可能性以及相應產生的後果,因此也可以說是政府收入不足帶來的風險。(二)改革轉移支付制度。
(三)強化預算約束。
(四)規範債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