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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涉稅條款應該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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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涉稅條款應該怎麼寫?

合同中的涉稅條款應該怎麼寫

涉稅條款主要體現在合同的形式條款和結算條款上

1、在形式條款上,需注意:

詳細資訊欄:公司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賬號資訊放在詳細資訊欄;

核對合同上的簽章與公司名稱是否一致。

2、在結算條款上,需注意:

誰向誰付款(納稅人);

何時付款(納稅義務時間);

付多少款(納稅金額);

提供什麼發票(抵扣稅額)。

3、在結算條款上,還可以包括以下特別條款:

供應商(承包商)在開具發票時必須通知企業,企業在驗證發票符合規定後付款。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採購貨物時,還需明確供應商(承包商)是否必須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避免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想關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

發票不符合規定所導致的賠償責任。

比如可以明確以下內容:供應商(承包商)提供的發票出現稅務問題時,供應商(承包商)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包括給購買方造成的稅款滯納金、罰款等行政損失。

因此,我們在進行合同涉稅條款審查時,可以從以下6個要點進行審查:

合同雙方名稱、地址、識別號;

註明合同款項為價稅合計款;

明確的付款時間和分期付款的金額;

說明銷售方是否需要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是多少),何時開具發票;

強調銷貨退回時的購買方的紅字專用發票的申請義務;

說明發票不符合規定導致的賠償責任。

雙方在擬定合同內容的時候,最主要的是幾個關鍵部分。在合同涉稅條款的形式上,必須要注意公司的名稱,納稅人的一些基本資訊,另外要注意合同上面的蓋章和公司的名稱是否存在差異,在結算條款上面,必須要標註清楚納稅人納稅的時間和納稅的金額等這些重要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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