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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登出需要登出稅務。對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簡易登出的納稅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登出登記: (一)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二)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十六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登出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登出稅務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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