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新公司法新股東加入的流程是什麼?
《公司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視窗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填寫企業程式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影印件、老的程式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資訊(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二、增加股東
(1)如果是增加註冊資本:首先原股東要召開股東會,對新加入的股東做出決議,修改公司章程,然後與新加入股東簽訂協議,主要內容應包括:出資金額、佔股份比例、認繳資本、出資時間等內容,注意增資後的貨幣出資金額不低於註冊資本的30%,增資到位後辦理驗資,向新股東出具出資證明,並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2)如果增加新股東,註冊資本不變,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辦理工商登記即可。
若是第二種,即是股權轉讓,首先要準備以下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5、全體股東身份證影印件(原件核對)
6、股權轉讓協議原件(註明股權由誰轉讓給誰,股權、債權債務一併轉讓,轉讓人與被轉讓人簽字
新股東加入的流程都是一樣的,主要就是要對公司的一系列重要證件全部都進行變更,但是,其中的操作細節是要根據增加新股東的不同方式參考的。因為,增加企業的註冊資本或者是股權轉讓,這兩種不同的方式的側重點都是不一樣的,比如說是增加註冊資本,公司法當中要求增資的數額最低也不能夠少於註冊資本的3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