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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分紅一個股東會決議書應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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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分紅一個股東會決議書應怎麼寫?

公司法分紅一個股東會決議書應怎麼寫?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會議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會議地點:

出席會議股東:

___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_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

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董事)會第______次會議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會議室召開。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董事)______人,代表100%的股份,所作出決議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根據《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會議所議事項經公司股東(董事)會表決通過:

對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未分配利潤中_______萬元進行分配。

1、________有限公司出資比例:______%。

2、________有限公司出資比例:______%。

3、_______出資比例:______%。

此次分配金額為:

1、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萬元。

2、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萬元。

3、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萬元。

股東簽字(蓋章):

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股東分紅

形式

一般地說來,股東可以以三種形式實現分紅權:

1、以上市公司當年利潤派發現金;

2、以公司當年利潤派發新股;

3、以公司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

《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條件

法律層次上說,股東的分紅權是一種自益權,是基於投資者作為股東個體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剝奪的權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東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尋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開股東會或修改分配預案或司法救濟以維護自身的利益。理論上股東的分紅權是股東的一種固有權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機關予以剝奪或限制,但實際上,由於股東權是體現為一種請求權,它的實現是有條件的:

1、以當年利潤派發現金須滿足:

⑴公司當年有利潤;

⑵已彌補和結轉遞延虧損;

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當年利潤派發新股除滿足第1項條件外,還要:

⑴公司前次發行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

⑵ 公司在過去3年財務會計檔案無虛假記錄;

⑶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潤;

3、以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除滿足第2項 1-3 條件外,還要:

⑴公司在過去三年的連結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

⑵分配後的法定公積金留存額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50%;

⑶除此之外,根據《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須由董事會提出分配預案,按法定程式召開股東大會進行審議和表決並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代表的1/2現金分配方案或2/3紅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決權通過時方能實現。

綜合上面所說的,分紅對於公司的股東來說是特別重要的,一般公司的公紅是要看股東的出資是多少,那麼得到的分紅就會按照出資的多少來進行計算,而且分紅也是必須要通過股東會的,所以,對於公司的分紅,是必須要看實際的情況來分,分紅的標準一般都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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