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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企業發行公司債券是有嚴格的限制的。如果一家企業的債權想要申請上市,其債權在符合國家規定的法律外,還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基於此,為了讓大家更清楚的瞭解,本站小編對一些資料進行了歸納,下面將為大家解答,創新創業企業公司債券發行的條件。
一、創新創業企業公司債券發行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的有關規定,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 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 000萬元;
(二)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餘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淨資產額的40%;金融類公司的累計公司債券餘額按金融企業的有關規定計算;
(三)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募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四)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五)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努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七)經資信評級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
二、企業債券發行程式
(一)發行人形成發債意願並與發改部門預溝通;
(二)證券公司盡職調查;
(三)發行人內部審批程式;
(四)確定符合市場需求的債券資信增級手段;
(五)相關中介機構完成現場工作;
(六)完成債券資信增級相關手續;
(七)發行人和證券公司簽訂正式的公司債券承銷協議;
(八)證券公司和發行人一起完成組建承銷團的工作,簽訂承銷團協議;
(九)以證券公司為主製作完成企業債券公開發行申請材料;
(十)由所在地發改部門報市發改委;
(十一)獲得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的發行核准;
(十二)向投資者初步詢價,證券公司與發行人根據詢價結果協商確定發行;
(十三)刊登募集說明書;
(十四)債券正式公開發行,機構投資者認購及銷售網點發售;
(十五)債券募集資金到達發行人賬戶並驗資確認,發行結束;
(十六)向中央國債登記公司或證券交易所提出債券交易流通申請。
創新創業企業公司債券發行的條件是什麼?通過了解可知,企業發行公司債券需要依照法定的程式進行,同時也要滿足相應的規定。另外對於投資者,在選擇證券公司時,一定要看其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有沒有償債的能力等情況進行綜合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