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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合同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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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合同注意事項:
一、注意交易房屋的權屬情況;
二、注意審查房屋價款、其他費用及佣金;
三、必須對付款方式進行明確、具體的約定
四、注意對交房情況進行嚴格審查;
五、注意確定違約責任條款和救濟方式。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資料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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