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是無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為的效力】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強制性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惡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二、合同生效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三、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四、合同訂立原則有哪些?
1、平等原則: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2、自願原則: 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3、公平原則: 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4、誠實信用原則: 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5、權利濫用禁止和公序良俗原則: 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總的來說,合同生效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意思表示真實,除此之外還要求合同當事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的條款不能違反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有些合同還必須要辦理備案登記,像是商標使用權許可合同,辦理備案登記後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