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環境汙染責任認定是怎樣的
環境汙染責任有以下構成要件:
(1)作為和不作為;
(2)包括生活環境汙染和生態環境汙染。
2、須有客觀損害事實;
3、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須有因果關係。
只要證明企業已經排放了可能危及人身健康的有害物質,而公眾的人身健康在排汙後受到或者正在受到危害,就可以推定這種危害是由該排汙行為所致。
二、環境汙染責任如何分配
1、兩個以上汙染者汙染環境:汙染者承擔責任的大小,根據汙染物的種類、排放量等因素確定;
2、因第三人的過錯汙染環境造成損害的:
(1)被侵權人可以向汙染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
(2)汙染者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三、環境汙染責任的型別有哪些
1、轉基因農產品汙染侵權行為;
2、水汙染侵權行為;
3、大氣汙染侵權行為;
4、固體廢棄物汙染侵權行為;
5、海洋汙染侵權行為;
6、能量汙染侵權行為;
7、有毒有害物質汙染侵權行為;
8、環境噪音汙染侵權行為;
9、生態損害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