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法律生活>婚姻家庭>財產分割>自願淨身出戶一方離婚後反悔能要回財產嗎

自願淨身出戶一方離婚後反悔能要回財產嗎

普法知識館 人氣:2.76W

現實生活中,有很多在離婚時,考慮到孩子撫養的因素,或者自己作為過錯方,想要彌補對方,在離婚時可能會選擇淨身出戶。但淨身出戶並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因為根據現有法律,沒有淨身出戶這一法律後果。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適當照顧無過錯方。但只是適當傾斜,不會幅度過大,過錯方淨身出戶在判決中是不大可能出現的。

自願淨身出戶一方離婚後反悔能要回財產嗎

如果是雙方協商達成一致,一方自願放棄所有財產,即所謂“淨身出戶”,且已經完成登記離婚手續,或者已經調解離婚,是不能反悔再要回財產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第9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 第9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TAG標籤:#淨身 #能要 #自願 #反悔 #出戶 #